最近,刚做完肺癌手术的李大爷在查房时问我,“是不是以后我就不能吃鱼羊肉还有韭菜这些发物了?”
相信李大爷的这个问题,也是许多癌症患者在治疗中经常提出这样一个问题——能不能吃“发物”。
很久以来,民间对食物就有“发物”“忌口”的说法,某些食物若被定为“发物”就会“忌口”而不吃。因为很多人认为吃了发物就会导致刀口不愈合,甚至会导致肿瘤复发。
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,适量食用不会对人造成不适或引起不良反应。对于某些特殊体质的人群才会诱使其发病,而且诱发的也大多是一些过敏性疾病,因此和肿瘤的关系并不大。
新鲜的蔬菜富含丰富的维生素和矿物质,是肿瘤患者补充膳食纤维的良好来源。而肉蛋奶及海产品是蛋白质最好的补给。癌症患者的饮食要均衡,糖,蛋白质,脂肪,维生素,微量元素都需要补充,所以这些食物是都可以吃的。只要你患癌之前吃过,没有过敏反应那就可以吃。
一是以上所说的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,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,如糖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、溃疡出血,癫痫发作等等,引起旧病复发;
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;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的复发,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、湿疹、神经性皮炎、脓疱疮、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;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;
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,如酒类、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,极易引起炎症扩散、疔毒走黄,这也符合了中医所说热证、实证忌吃辛辣刺激性发物的道理。
由于癌症本来就是“消耗性疾病”,理应获得更多的营养,结果是为了忌口“发物”而得了营养不良。试想,病人如果没有很好的营养作为抗病基础,怎么可能提高免疫力,抑制肿瘤细胞繁殖,进而恢复健康?
癌肿是一种易复发的疾病,在经过大量癌肿复发病人的观察统计后发现,没有能找出哪种食物与癌症病情恶化有肯定的关联,因此大多数学者都认为“发物”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。
春天一到,也到了皮肤疾病高发的季节。长痘、过敏、瘙痒......不少人在此期间都遇到了这类的皮肤困扰。
关于发物,你是否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疑惑,比如:究竟什么是发物?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发物有哪些?它是如何对人体疾病产生影响的?
“发物”一词首见于明代《普济方》[1]。明朝之前,发物常分散出现在“忌食”“五禁”“食禁”“食忌”等概念之中。
发物有广义、狭义之分。广义的发物,是指因摄入而诱发产生某种疾病或激发新病、或妨碍既有疾病治疗、诱发病情加重,或影响机体康复的一类食物。狭义的发物主要是指有升散、动风、助火、动血作用,能够引起过敏或感染加重、病情复发的食物。
如烟、酒、葱、姜、椒、蒜、韭菜、牛肉、羊肉、狗肉及卤制食品、煎炒、油炸之物。多具辛热燥烈之性,能助动火、伤津劫液。素体热盛,阴虚火旺,诸热所致病症不宜食用。
如海鲜、鱼、虾、蟹、贝,猪头肉、鸡肉、鹅肉、牛乳、鸡蛋、蘑菇、木耳、茄子等。多具升发、散气、火热之性,能使人阳气升散发越,内风亢逆,邪毒走窜。荨麻疹、丹毒、湿疹、疮痈疗疖、中风、头晕目眩、惊风、痹证等不宜食用。
如饴糖、大枣、面食、肥肉及甘甜滋腻诸物。多具胶着粘滞、肥甘涩腻之性,能阻脾、助湿、恋邪。湿热病、黄疽、淋证、痢疾、带下等忌食。
如冬瓜、四季豆、冬寒菜、苋菜、莴笋、柿子等。多具寒凉润利之性,能伤阳生寒,影响脏腑运化。素体阳虚、阴寒内盛,泄泻、冷痛、阳虚水肿等不宜食用。
如茨菇、胡椒、羊肉、狗肉、菠菜、烧酒等。多具活血散血、作用峻烈之性,能动血伤络,迫血外溢。各种出血性疾病,崩中漏下、痔疮、月经过多、吐血、咯血、鼻衄、皮下出血、尿血等病症忌食。
如黑大豆、芡实、莲子、芋头、薯类、豆类及某些瓜果。多具滞涩阻气、固硬难化之性,能阻塞气机,妨碍胜腑运化功能。食积、诸痛、包块等实证患者不宜。
如鱼、虾、蟹、贝、某些禽畜肉、蛋、乳及蘑菇、椿芽、木耳、苋菜等。多具较强刺激之性,能诱发痼疾,突发诸症,常受一定的外部因素的影响。曾患过敏性疾病者,应注意选择避食。
一、少数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, 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。如糖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、溃疡出血等,引起旧病复发。
二、某些食物所含的异体蛋白成为过敏源, 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。如海鱼、虾、蟹往往引起荨麻疹、湿疹、神经性皮炎、脓疱疮、牛皮癣等皮肤病的发作。
三、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,如酒类、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极易引起炎性感染病灶的炎症扩散、疔毒危象等。
个人认为:临床所见几乎所有的食物,都可能在特定人群、特定时间、地点诱发疾病或引起病情加重。是否能食用发物,是需要根据患者病种、病期、发病季节、特定体质来决定,不能一概而论。
所谓“发”,可以理解成“诱发、引发、助发”。如果吃了“发物”,就可能诱发原有的慢性病,导致疾病反复发作。“发物”是中医特有的一个概念,容易诱发某些旧病或加重现有疾病的食物统称为“发物”。“具体来说,食用某种食物,可能原来没病变致病;原来有病的,致旧病复发;在患病过程中,加重病情的,都可以称之为发物。
中医认为,食物之所以能防治疾病,是由于它本身特有的性味所决定的,这就是食物的“食性”。但如果不懂食性,对原本有慢性疾病的人,体内存有“伏邪”,有的食性就会诱发旧病,或加重已发疾病,或削弱药力这是食物的“发性”,也就是民间所说的“发物”;而如果体内没有“伏邪”,身体健康,根据自己的体质适量吃些“发物”则是无害的。发物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:
指使人体产生火热性现象的食物,如葱、姜、韭菜、胡椒、羊肉、狗肉等温热、辛辣易助热上火的食物。
这类发物对于热性体质、阴虚火旺者不适合吃;对于结核病患者及伤口有炎症的人也不适合;发热口渴、大便秘结之人不宜食用。爱上火的人最好少吃,如口腔溃疡或牙龈肿痛者。
但对于寒性体质(即阳虚体质)者来说,吃这些发热的食物往往有驱寒益阳的作用,有助于驱除体内的寒气。
如海鲜、鱼、虾、蟹、鸡蛋、香椿芽、鹅、等易使人生风、疾病扩散、加重皮肤病变(如荨麻疹、湿疹、丹毒、疮痈疔疖等)的食物。
患有荨麻疹、湿疹、中风等疾病,或患有过敏疾病者不宜食用。另外,海鲜对于痛风患者来说是发物,容易诱发疾病。
不过,虾等海鲜对于不过敏的人来说,因其富含优质蛋白质,是良好的营养物质。
多具有黏滞、肥甘滋腻之性。如糯米、醪糟、各种甜食、大枣、肥肉、面食等。患湿热病、黄疸、痢疾等病者忌食。
中医讲“甘能令人中满”、“膏粱厚味,足生大丁”,甜食会影响脾胃功能,油腻易生湿热,而产生疔疮。痰湿体质的人一般比较胖,容易困倦,舌苔多白腻。因为这种湿热之类的发物较难消化,多食容易引起湿滞,引发脾胃不适和其他症状。但是,此类发物并非绝对不好,例如糯米对于中气不足的虚弱人群有一定补益作用。
是指具有寒凉的特性,容易损伤人体阳气,导致脾胃、心肺、肝肾等脏腑阴寒加重而导致泄泻、冷痛、咳嗽等病症,如柚子、冬瓜、梨、西瓜、柿子等。一般脾胃虚寒、寒症体质等人群不宜多吃,过食会造成胃虚冷痛肠鸣腹泻。但是对于实热体质的人群,冷积发物是比较好的降火良方,尤其在夏季,但是也不宜多吃,以免过度伤阳。
能伤络动血的食物如胡椒、辣椒、桂圆、羊肉、狗肉、白酒等。此类食物多具温热性质,易迫血外出,如血热上冲的衄血、吐血、咯血,或血热下注的痔疮、月经过多、血尿等。一般对于各种出血性疾病,如崩漏带下、月经过多等病症的患者不适合食用。虽说吃山楂开胃,但生山楂开胃活血,可诱发流产,所以妊娠期间山楂就是动血发物。
如大豆、芋头、薯类、油糕、荞面、莜面等。这些食物多具滞涩阻气坚硬难化之性,易消化会导致气机阻滞不畅,产生胃胀、腹胀。积食、诸痛者不宜食。
可使人体产生干燥津液不足的食物,既具有火热的性质、又具有伤津液的特征,如炒干果中炒板栗、炒花生、炒瓜子等。
光敏性食物指那些容易引起日光性皮炎的食物。如莴苣、茴香、苋菜、荠菜、香菜等。这些食物不大量食用不会出现不良反应,但过敏体质人群要少吃。
一是上述这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,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。如糖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、溃疡出血、癫痫发作等,引起旧病复发。
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,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。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、湿疹、神经性皮炎、脓疱疮、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。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。
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,如酒类、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,极易引起炎症扩散、疔毒走黄。这就是中医所说热证实证忌吃辛辣刺激性发物的道理。
张仲景的《伤寒杂病论》中记载,太阳中风证服用桂枝汤后强调要:“禁生冷、黏滑、肉面、五辛、酒酪、臭恶等物”,提出了“食复”这一概念,即热病后可因饮食不当而导致疾病复发。同时,《金匮要略》中“禽兽鱼虫禁忌并治”和“果实菜谷禁忌并治”两个篇章,明确指出:“所食之味,有与病相宜,有与身为害,若得宜则益体,害则成疾,以此致危”,强调了病中“忌口”的重要性。《灵枢•五味论》中提出:“肝病禁辛、心病忌咸、脾病忌酸、肺病忌苦、肾病忌甘苦”。有些疾病的特殊禁忌,已为医界所熟知。如水肿忌盐,消渴忌糖,黄疸忌油腻,胃病泛酸者忌醋和梅子等酸物,疮痈忌猪头、鹅肉、老酒,盗汗忌姜、酒、大蒜,外感热病忌辛热腻厚之物,腹泻忌生冷瓜果等,均属此类。
总的原则,热性病忌食燥热的,如煎炒、油炸、辛辣、酒类等食物;寒性病忌食生冷、寒凉的食物,如草药凉水、凉粉草果及水果等;湿邪阻滞则不宜食黏腻及生冷食物,如生腌海产品及无鳞的鱼类。现代医学也注意临床营养学和饮食宜忌。如高血压病人不能吃太咸的及油腻食物,糖尿病病人不能进食糖类甜品,宜吃低淀粉食物;肾炎病人宜吃低钠食物;高血脂病人不宜吃含胆固醇高的鱿鱼、墨鱼、动物内脏等,宜吃低磷脂类食物。
胃脘痛(大部分胃病有胃酸过多):(1)忌食酸醋及酸类食品,包括菠萝、芒果、杏、李等酸性水果。尤其是有溃疡病的患者,酸物会腐蚀胃肠黏膜而加重溃疡病的发作,如米醋本身有丰富的有机酸,能使消化器官分泌大量消化液,从而加大胃酸的消化作用,导致溃疡加重。(2)忌食甜品,糖类进胃后会酿成胃酸。(3)缺酸性胃病,如萎缩性胃炎,则宜进食些酸性食物。(4)忌食不易消化的生冷硬固食物;忌食稀饭,会刺激胃酸分泌。
咳嗽:(1)忌食肉、蛋、奶、水果,这些都是容易生痰之物(2)热性咳嗽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;寒性咳嗽忌食生冷、冻品。(3)戒烟、酒;忌吃油腻黏滞食物,如腌制海产品等。
过敏性疾病:如哮喘、鼻炎、皮肤病等,(1)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,如酒、葱、韭菜、辣椒等。(2)忌食海鲜发物,如虾、蟹、鸡、腐乳、竹笋、香菇等。海鱼虾蟹中含有异体蛋白,易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、湿疹、神经性皮炎、脓疱疮、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。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。(3)查出致敏原者,终生忌食能致敏的食物或忌接触致病因子,如花粉、油漆等等。
痹证:(1)风寒湿痹,忌食酸性过浓的食物,特别是有骨质疏松或是骨折的患者。酸能软化骨骼和脱钙,破坏钙元素在人体内的动态平衡,会促发和加重骨质疏松症,使受伤肢体酸软疼痛感加剧,骨折迟迟不能愈合。(2)湿热痹,有发热,关节局部红肿者,忌食猪等动物内脏,特别是肥肉。(3)痛风病人,忌食海鲜(包括鱼虾、贝壳类)、啤酒,也忌食蘑菇,因为痛风是体内嘌呤物代谢紊乱所致,以上所举这些食物含嘌呤高,吃多了也会引起尿酸增高,尿酸可促使尿中草酸盐沉淀结成晶体。
水肿:(1)忌食盐类、肥肉、海鲜、辣椒和酸醋等。(2)如属肾性水肿,肾脏功能差,忌食可能导致神经功能失调的水果,特别是杨桃。杨桃易使肾小球毛细血管基底膜和上皮细胞损伤而致血尿。
各种出血性疾病:崩漏带下、月经过多、吐血、咯血、鼻出血、皮下出血、尿血、痔疮等病症,不宜食用辛辣、羊肉、牛肉、狗肉、烧酒等动血之品。
食物与药草一样,皆有“寒、凉、温、热、平”五性,“辛、甘、酸、苦、咸”五味。药食同源,食品的性味和药品的性味,就治病来说,作用是相同的。有些食品,如百合、绿豆、燕窝、白木耳、西瓜等,性属寒凉,这在脾胃虚寒而正在服用干姜、吴茱萸等温热药的病人,就应忌食;如羊肉、狗肉、胡桃肉、辣椒、生姜等,性属温热,这对外感发烧而正服用石膏、知母等寒凉药的病人,就应禁食。
对这一点,中医历来很重视。《素问·热论》说:“热病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,此其禁也。”《临证指南医案》说:“自来热病,最怕食复劳复,举世共闻,非臆说也。”又说:“乱进食物,便是助热,唯清淡之味,与病不悖。”何廉臣认为,热病新愈时,一定要重视忌口,如对此不加注意,诸食都能引起食复,但犯酒最剧,因为“酒味辛性热,助其余邪热毒故也”。
油腻、肥厚、生硬的食物,不易消化,阻碍药物吸收,无论服用何种药物,都应避免,这属于服药忌口的一般通则。如《本草经集注·序录》载:“服药不可多食肥猪、犬肉、肥羹、鱼鲙腥臊。”《千金要方·服饵》载:“凡饵汤药,其粥、食、肉、菜皆须大熟。熟即易消,与药相宜;若生则难消,复损药力。”
如蘑菇、香菇等,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升阳,触发肝阳头痛、肝风眩晕等宿疾。海鲜类大多咸寒而腥,如带鱼、黄鱼、鲳鱼、蚌肉、虾、螃蟹等水产品,对于体质过敏者,易诱发过敏性疾病,如哮喘、荨麻疹症。发物易引起发热、 发疮、上火、动风、生痰、胀气以及诱发痼疾等,常见的发物有羊肉、猪蹄、鹅肉、牛肉、海鲜、香菜、韭菜等。治疗皮肤疮疡肿毒,禁食发物。
某些食物会改变某些药物的药性,降低药物的疗效。服用滋补中药时,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;服用活血化瘀药时,忌食蚕豆、鱼、酸冷食物;服用温里药时,不宜食生冷瓜果等;服用清热药时,忌服烟、酒、薤、姜、花椒、胡椒等辛辣之物;服用化湿药物时,忌食生冷瓜果、饴糖、糯米、猪肉等。
有些食物和药物同用后会导致其它病变或不良后果。如《东医宝鉴》载:“服地黄、何首乌,人食萝卜则能耗诸血,令人发早白。”意思是服用地黄、何首 乌时,食用萝卜,则会耗诸血,使人头发早白。
总之,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,忌口也不能忽视“辨证论忌”。如疾病属寒证,症见体质虚寒,大便溏薄,胃痛喜热,四肢发冷等,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,如西瓜、雪梨、香蕉;热证见面目赤红、发热、痔疮下血、心烦失眠者,忌食生姜、辣椒、大蒜、油炸食品等。
香菜有损人精神、对眼不利的缺点,故不可多食、久食。但患口臭、狐臭、严重龋齿、胃溃疡、生疮者少吃香菜;另外香菜性温,麻疹已透或虽未透出而热毒壅滞者不宜食用香菜。
王孟英在《随息居饮食谱》中记载竹笋荤素皆宜,但能发病,诸病后、产后均忌之
在实际生活中,有两种倾向很值得注意:一是主张太过,不管病情实际,忌口过严,甚至连水都忌。
如《续名医类案》记载:一人患疫病,发热烦渴,欲饮凉水,医生禁止他服生冷甚严,病人苦索,坚执不与,遂至咽喉焦燥,昼夜不寐,目中见鬼,两眼火并。病人自谓得冷水一滴下咽,虽死无憾。于是乘人不防,窃取井水一盆。饮一杯,目顿清亮;饮二杯,鬼物潜消;三杯后咽喉出声;四杯后,筋骨舒畅而熟睡;俄杯,鬼物潜消;三杯后,咽喉出声;四杯后筋骨舒畅而熟睡,俄而一身大汗,脱然病愈。
又如《冷庐医话》记载,一人因漆气过敏,遍身皆肿,头面如斗,甚思食,但医者戒其勿食。其实此证于食无碍。
《红楼梦》里记载贾府中人,治外感一秘法,净饿一二日,这是有一定道理的。热病饮食宜清淡,也是很有道理的。但都不可太过,如忽视时间短长,忽视病人营养,忽视实际需要,这就失当了。
但对忌口不以为意,实是另一个极端,曾有一人患痢疾,先服香连丸,后服芍药汤,效均不佳,经仔细询问,原来病人以此微小疾,不遵所嘱,食猪肉不忌,再告以忌肉、酒、姜、辣,仍予芍药汤,数剂即瘥。
二是过信书上关于忌口的记载、不加分析研究。如1983年第4期《集萃》上有一篇讲杨乃武小白菜奇冤的文章,说刑部尚书桑春荣奉旨开棺验尸时,以上宾礼请叶天士坐在左侧,据叶大医师在当场所说:“依古籍药典有载‘流火’忌‘桂圆’,服之口鼻出血,足以致死。葛小大患有流火证宿疾,病发体更虚弱,却无知以桂圆作补剂食之,因而相克致死,应属于中毒,但与服砒毒或烟毒等不会相同。”
桂圆、葱、蜜、鸡蛋、洋芋艿等都是寻常食品,是否“流火”病人吃桂圆真会因食性与病相克中毒而死?葱与蜜同食是否真如古籍所载会“杀人” ?鸡蛋到底可不可与洋芋艿同食?凡此等等难以置信。
曾有人对此怀疑,有意识地试服了葱、蜜等犯忌的食品,结果安然无恙。亦有人以白糖性凉、红糖性温说为例,来嘲笑中医“食品性有寒热温凉之分”说为无稽,于是就引起了关于忌口的种种争论。
综上所述,从原则上来说,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:一是忌口是有科学道理的,如服含铁质的补血药忌吃茶,有过敏史的病人不宜再吃某些“发物”,患胆囊炎的人应禁油,罹肾脏病的人当忌盐,以及糖尿病人忌糖等,这都早已为现代科学证实,而且,实际上也已成了西医学中关于忌口的内容。一是关于忌口的记载里既包含有大量前人的丰富经验,但也夹杂有不少缺乏科学根据的糟粕。
因此,对书上所写的东西,既不能因为糟粕,就一叶障目,不见泰山,一概不信;也不能迷信典籍,尽信为真。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具体分析,深入研究,以便合理的继承发扬、无稽的扬弃剔除,这样,中医有关忌口的知识,经过整理,得到提高,就可为中医药增添有实践价值的丰富内容。
被湿疹折磨大半年,胳膊腿上总痒得抓出血,涂了不少药膏都反复。来深圳华肤看皮肤科,杨医生仔细查了诱因,开了内服外用药,还叮嘱别吃发物。才用药两周,痒就止住了,红疹也慢慢消了,现在皮肤光滑多了,终于不用再遭罪!
做完子宫肌瘤手术后,总担心恢复不好,来慈海医院找万医生复查。她检查得特别仔细,看了伤口又问了身体感受,说 “恢复得不错,别瞎担心”。教我怎么做术后康复操,还叮嘱我别吃辛辣和发物。每次有疑问微信问她,都能很快收到回复,比家人还上心。现在完全恢复了,能正常上班做家务,多亏了万医生的耐心指导。


